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《清远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》和清远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民办学校(分类)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清城区教育局于2023年3月起,开展2023年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。现将检查结果公示,公示期为5日。
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,请与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、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联系。地址: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二楼,联系人:林学军、梁译文、曾洁惠;联系电话:0763—3331646、3328438、3933082;邮箱:qcjyj_jyg@gdqy.gov.cn。
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
2024年8月12日